活動花絮

Getting to yes, getting more

4月29日的溝通技巧,Getting to yes, getting more,由李成老師主講,打破了許多人對於法律從業人員「只能在法庭上廝殺」的刻板印象。李成老師以豐富的跨國經驗指出,不論是消費爭議還是企業間的智財糾紛,法律的最終目的往往是服務於商業利益,而「談判」正是解決僵局、創造價值的核心橋樑。

        演講中令人印象深刻的第一個觀念是,在商務領域中,堅持將官司打到底往往會導致兩敗俱傷。漫長的訴訟過程意味著巨大的時間與金錢成本。因此,提起訴訟的真正目的,很多時候只是為了製造壓力,迫使另一方坐上談判桌並尋求和解。對於企業而言,商業行為的終極目標是獲利,而非單純追求法庭上的勝訴。

        面對繁雜的條文,我們在研讀時容易陷入「權利受損就必須提告、要求賠償」的線性思維。然而,李成老師提出了一個極具商業價值的視角:當面對侵權行為時,除了傳統的主張排除侵害、防止未來發生以及請求損害賠償外,更積極的談判做法是順勢創造合作機會。例如,與其將仿冒者告倒,不如利用談判將其轉化為自身的代工供應鏈,用下訂單的方式來抵銷賠償金。

        在談判最終落實的合約書中,李成老師提醒我們必須務實地看待權利與義務,一項權利只有在能夠真正被執行與實現時,才是有效的權利,否則淪為空談,在審視條文時,應避免接受如「盡最大努力」這類模糊且難以界定法律責任的字眼。合約是雙方談判妥協後的產物,簽署後就必須承擔其結果,因此追求條文的具體與有效性,遠比糾結於表面上的絕對公平來得重要。

        法律知識固然是捍衛權利的盾牌,但卓越的談判技巧與商業思維,才能將法律轉化為促成合作與創造價值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