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學年度課程規劃表(待更新)

*部分課程配合講師時間,請同學們自行留意相關公告。

課程修習:

一、本學程學生應至少修滿33學分及格之課程,包括必修13學分(含碩士論文學分)以及選修20學分,但不包括基礎法律課程。

二、本學程學生需有10學分為本學程開設之選修課程。

三、本學程學生非法律相關學系畢業者,須於論文學位考試前完成基礎法律課程18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始得畢業。

四、院級必修:

  1. 107~110學年度入學生適用:院級必修【智慧財產權法、智慧財產權與生醫產業】4學分。
  2. 111學年度入學生起適用:院級必修【人文與科技專題研究】2學分。

五、校級必修:研究倫理0學分。

基本能力:

一、英文能力:須達到「中國醫藥大學學生英文能力鑑定實施辦法」規定之校外英文檢測鑑定標準或完成校內規定之配套措施。

二、教學訓練:碩士生須完成至少1學期之教學訓練。惟具全職工作或已具教學經驗者,得提出相關證明至學程辦理認列;經審核通過者,予以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