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花絮

AI的法律風險與治理挑戰

本場由許舒遠博士所主講的《AI 的法律風險與治理之挑戰》講座,深入探討了人工智能(AI)逐步融入法律實踐與執法領域時,所帶來的法理衝擊與個人隱私權保護的嚴峻挑戰。聆聽這場講座,令人對科技便利與法治人權之間的拉鋸與平衡,產生深刻的省思。 

講座開宗明義指出,AI 發展的本質與法律實踐存在根本上的衝突。在追求高效率與客觀性的同時,科技對資訊的極致利用,正不斷侵蝕個人的資訊自主權與隱私。講者透過四大核心模型——刑事量刑系統、民事親權酌定、法律機器人與科技執法,具體展現了 AI 在司法體系中的應用現況與困境。 

以「司法量刑系統」為例,雖然大數據能提供客觀的量刑參考、減少主觀不公正,但實務上卻面臨演算法黑箱、侵害人民隱私,甚至可能導致法官產生「權威定錨效應」的風險。講座引述的美國 Loomis 案與休士頓教師考績案更揭示了核心矛盾:當軟體廠商以「營業秘密」為由拒絕公開演算法時,憲法保障的「正當法律程序」與被影響者的「驗證與異議權」便形同虛設。這提醒了我們,盲目信任數據可能流於另一種形式的不公。 

面對 AI 與大數據的全面滲透,講座精闢地勾勒出隱私權從傳統「免於受刺探、獨處的權利」,演進至資訊社會中個人對個資具有控制權的「資訊隱私權」與「資訊自決權」。過去仰賴的「去識別化」或加密工具在面對海量大數據時,已難以有效擴展。因此,管制思維必須迎來「典範轉移」,不能只是在舊有法律上修修補補,而必須在新基礎上重新創建研究與保護領域。 

針對這些治理困境,許博士提出了前瞻性的修法建議。其核心在於落實歐盟倡導的「可信賴 AI 原則」,要求系統必須具備透明性、可責問性、合法性與公平性。 

在具體立法層面上,講者強調應明確個資使用目的、強化知情同意,並採取聯邦式學習、加密等現代技術來落實預防侵權。同時,建立「獨立的事前監管機制」 與「完善的 AI 監理沙盒」 更是關鍵,能在安全的實驗空間中評估風險,避免科技執法在維護社會秩序的同時,演變成過度監控人民的國家機器。  這場講座給予我們清晰的啟示:AI 可以是輔助執法與提升司法效率的利器,但絕不能成為隱私與正當法律程序的終結者。未來的法治社會,必須在引進科技的同時,同步建立健全的法律框架與處罰救濟制度,以人性尊嚴與憲法保障為底線,才能真正實現科技與人權並存的「可信賴 AI」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