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醫療 × 再生醫療 × 法律 – 新興醫療科技的風險治理與制度建構研討會
一、 AI 心理諮商的責任爭議:從使用者自殺事件探討
主持人:張右人 律師 台中市醫事法學會理事長
主講人:牛惠之 副教授 中國醫藥大學科技法律碩士學位學程主任、林倩芸 律師 睿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與談人:王郁茗 副教授 中山醫學大學心理系、身心健康中心主任、台中市諮商心理師公會理事長、台灣諮商心理學會副理事長
隨著AI語言模型發展漸趨成熟,許多使用者將AI用於心理諮商,由AI引發的傷害也是現在法律急需處理的議題。本場演講介紹常見的心理諮商用AI類型,包含專用於專業治療、醫療導向型、情感陪伴型以及通用型。
對於AI心理諮商結果的責任歸屬是目前面臨的一大爭議,主講人分析責任主體、過失因果關係,並提出AI諮商或談心的傷害救濟制度待處理議題,包含如何定義救濟主體、救濟範圍、使用方式、AI類型、業者範圍以及排除條件。
以心理諮商專業的角度看,AI缺乏主體性。在個案和真人諮商師溝通的過程,諮商師經評估後可以給予病患反饋,但AI缺乏評估,且較像是對於個案沒有回饋的回聲。若是趨勢所在,未來心理諮商治療要結合AI,那至少人要有自主判斷決策的能力,不能完全依賴AI。
二、從健康權看再生醫療雙法的精準醫療
主持人:陳炯東 教授 中國醫藥大學 藥學院院長
主講人:紀和均 副教授 中興大學國家政策與公共事務研究所
與談人:余萬能 助理教授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
介紹並定位再生雙法以及健康權的保護領域與效力,並提出再生雙法涉及健康權的三個議題:第一,人民接觸再生醫療的可能性、第二,人民接受再生醫療之前的知情,包含當受治療者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時該怎麼辦、以及第三,國家對於人民健康權的保護義務,包含人體試驗程序的容許性和禁止性、取得組織、細胞的管理義務。主講人提出再生醫療廣告的事前內容審查機制可能有違憲之虞,涉及接受再生醫療者希望隱私獲得保障和宣傳再生醫療者該如何表達再生醫療療效的矛盾。
三、醫療資料治理的第三條路:AI監理沙盒之法制初探
主持人:曾勝珍 教授 中國醫藥大學科技法律碩士學位學程、社會科學中心主任
主講人:劉汗曦 助理教授 政大創新國際學院
與談人:張詩聖 醫師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人工智慧及機器人創新中心主任
AI 監理沙盒是一種由政府設計的制度,讓企業或研究團隊可以在控制環境中測試AI技術,同步進行觀察與評估,掌握資料治理、演算法偏誤及人權影響等關鍵議題。現在的沙盒只是一種概念,因為AI發展過快,法律的修訂緩不濟急,需要一個過渡性方案,希望未來將沙盒正式納入機制,才能走得長久。主講人提出沙盒的制度轉正評估事項應包含臨床安全性及有效性證據、適合的常規監理路徑、應該配合修訂的現行法規建議及優先順序,以及轉正後持續監控建議機制及遺者資料持續利用的倫理監督框架。






